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开始。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00字以上、杂志5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但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方法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
(2)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授权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3)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厅级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上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大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的,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
(7)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八次社科评奖”专用。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山东省图书馆和山东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在2014年4月11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wsfykyc0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014.3.28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
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4、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
5、关于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6、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7、山东省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课题类)
8、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或著作摘要